国内关注新闻:借主动投案之名 行对抗审查调查之实(2)
“当时我抱着闯关的心态,想着能少说一点是一点,试探一下组织的底线。”2月4日上午,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常瑞雪主动来到中原区纪委监委交代问题。在与组织谈话时,常瑞雪自忖收受的是现金,且时间较长、办案取证难度较大,因此累计收受近三万元好处费的她只提到自己收了500元好处费。她还在交代材料中斩钉截铁写下:“除了这500元我与其他任何人没有不正当经济往来,如果有,我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
避重就轻——在交代问题时,只交代已经知道的被组织掌握的或者被相关案件或人员涉及的部分,对自己存在的其他重要违纪违法问题避而不谈。
“我就想早点把房管局的账目认了,把钱退了,对我的调查就会结束,其他问题就不会被查出来了。”去年初,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清查财务时发现,原区房管局划转下属单位的10多笔工作经费存在异常,涉及金额达180万元。而所有问题账目,均出自时任区房管局会计李芳之手。收到风声的李芳决定主动出击,“将调查扼杀在摇篮里。”
然而,李芳的“小聪明”很快被办案人员识破,其前后矛盾、避重就轻的“交代”更是漏洞百出。2021年1月,九龙坡区纪委监委对李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投石问路和避重就轻这两种情节,有何明显区别?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马素华向记者解释道,“投石问路的干部一般说的问题模棱两可,存在‘有’和‘没有’的变数。比如常瑞雪来投案,是因为看到同事来投案,怕不投案自己被单拎出来,但是又不知道纪委掌握问题的程度。所以抛出了模棱两可的问题,试探我们掌握问题线索的程度,也试探一下办案的态度。而避重就轻的干部,交代的小问题一般属实,也很清楚详细,但是对于其他重点问题不愿意说。这非常考验办案智慧,有时候要像‘挤牙膏’一样,一点一点给他挤出来。”
以小博大——在谈话过程中,态度端正,对自己存在的问题较小的部分和盘托出,但对涉及到重要问题或者重要核心人物的问题闭口不谈或者转移调查视线,试图以“弃卒保车”的方式以小博大,这种现象主要存在于已经形成利益团体的案件。
“向局长当时让我归还这笔钱,但我因为个人原因迟迟没退。”湖南省永顺县卫生局原局长局向文卫的司机李某带着20万元和虚假的情况说明来到县纪委监委,他除了承认贿款被其私自占有,还特别强调向文卫对自己没还钱一事毫不知情。而这一切都是向文卫的“拜托”,为了全身而退,向文卫在说服李某为其顶包时还特别承诺,如果李某坐牢,会想办法替其减刑,同时负责李某家中所有生活费。
主动投案后翻供串供——主要指在初核阶段的说辞与主动投案后的说辞前后不一致,打着主动投案的幌子,实际是为了以串供后的言词证据或伪造的物证等“混淆视听”,主要目的还是掩盖违纪违法事实。“这样的主动投案,不仅未给审查调查工作带来便利,甚至阻碍审查调查工作的开展,不宜从宽处理。”许雪军说。
“实践中,精准执纪执法甄别主动投案,须深刻理解主动投案的内涵及外延,规范受理程序,准确把握适用条件,有效认定投而不供、先供后翻、以小掩大等虚假投案情形。”江苏省高邮市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主任凌剑认为。
“害怕”和“侥幸”交织,是部分问题干部不愿向组织老实交代问题的重要原因
“我知道这两人被留置后,区里也有几个镇领导干部的问题正在调查核实阶段,我与他们都有不正当的经济往来,心里非常害怕。但同时又心存侥幸,想着主动跟组织交代这个问题,其他的能躲就躲过去了。”2020年4月到6月期间,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政协原副主席蒋某某、原副区长苏某某相继被留置。在害怕和侥幸这两种心理交织下,江都区仙女镇原镇长魏正龙选择了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
和魏正龙一样,“害怕”是不少问题干部主动投案的最大原因。2020年,全国共有1.6万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6.6万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这些数字的背后,是持续高压反腐态势形成的强大震慑。“特别是十九大之后,落马的一个接一个,这也是一种震慑。当时就是吃不好、睡不好。我也把我自己的这些事儿捋了捋,觉得跑不了。”专题片《国家监察》中艾文礼的自我剖析,反映了许多问题干部选择主动投案的心路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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