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关注新闻:全国政协共青团界为解决青年生育后顾之忧建言献策(2)
陈宗表示:“我个人是鼓励婚恋和生育的,但生育成本如果由企业全部承担的话,中小微企业压力确实很大。希望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的整体配套,推动生育成本社会共担,对鼓励员工生育的单位和企业给予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中国社科院应对人口老龄化研究中心副秘书长、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杨舸表示,配套积极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切实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保障育后就业、再就业权益,才能全方位释放家庭的生育意愿,从根本上提高生育率。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形成合理的分担机制。
为此,大会发言建议,坚持生育、养育、教育统筹谋划,提高鼓励生育一揽子政策含金量和落实力度。比如,制定实施分孩次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或免税规则;制定实施照顾多孩家庭的房贷贴息和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多孩家庭优先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优先保障多孩家庭子女同园同校就学;加快构建0-3岁普惠性托育服务;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多孩家庭阶梯式生育津贴长期发放机制。除全国性政策外,允许各地自主制定地区性鼓励支持政策。
大力保障母亲权益和女性就业权益
近日,《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发布,要求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其中提到: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自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以来,各地陆续“动”起来。截至2021年底,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市)完成了地方计生条例的修订。各地新条例对生育、养育、教育等方面内容都有涉及,但比较明确且操作性较强的普遍是“延长生育假”“增设夫妻双方共同育儿假”等内容。
然而,记者了解到,各地加码的生育福利,并未让青年真正享受到假期红包,反倒增加了新顾虑。比如,生育假期多了本是好事,但不少职场女性在欣喜的同时却不免心生隐忧:女性就业会变难吗?相关权益如何得到保障?
来自安徽的刘明芳正奋斗在求职路上,“参加了几次面试,有几个面试官直接问关于预期生育年龄、家庭事业冲突等问题。”最近的求职经历,让刘明芳明白,作为适婚适育年龄的求职者,她的入职应该不会顺利。
“在我看来,结婚生子不会影响工作,但是好像不加一句‘暂时没有结婚生育的打算’,就无法打消用人单位的顾虑。”说到这里,刘明芳无奈地叹了口气,“延长生育假,有可能让企业在选择女职工时更加慎重”。
采访中,和刘明芳有相同顾虑的职场女性并不少。
今年36岁的俞琴,万万没想到在跟部门领导汇报了怀二胎的消息后,竟会遭遇职场边缘化——不仅自己负责的几个重点项目都被转给了其他同事,奖金也被“腰斩”。“领导总是有意无意对我冷嘲热讽,他的态度也影响了其他同事对我的态度。”俞琴难过地告诉记者,职场困境冲淡了原本孕育新生命的喜悦,她担心休产假后,情况还会更糟。
针对这一现象,大会发言建议,大力保障母亲权益和女性就业权益;建立健全尊崇母亲、奖励多育母亲的制度;加大对女性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制,保障生育期女性工资、福利待遇;采取适当的鼓励政策,支持企业等用人单位聘用女性职工;推动家庭性别平等,研究制定合理的陪产假、育儿假制度,鼓励男性共同分担子女照护责任;改善女性怀孕生产体验,推广普及分娩镇痛并将其纳入医保范畴。
着力营造鼓励生育的社会氛围
“对爱情充满期待,但又不敢走进婚姻。”陈艺有个心结,第一次恋爱分手后,她再也无法接触其他男生。36岁的她,至今还单身,父母也只能干着急。
心理咨询专家张磊告诉记者:“像陈艺这样的人,关键是解开她的心结,一样可以走进美好的婚姻。”他表示:“现在各大网络、电视、电影播放的内容,很多是在兜售焦虑,让年轻人有恐婚情绪,其实真实的生活并没那么可怕。即使有问题,双方也可以通过合适方式改善处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