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关注新闻:刘鹤人民日报撰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场深刻变革(3)
(四)改革的设计体现了科学性。科学性是关系到整个改革方案是否符合实际需要、是否符合客观规律,从而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针对我国机构编制科学化相对滞后,一些领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决定》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强调必须优化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一是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加强相关机构配合联动,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二是要求精干设置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科学配置权力,减少机构数量,简化中间层次,推行扁平化管理,形成自上而下的高效率组织体系。三是明确要求正确理解和落实党政职责分工,理顺党政机构职责关系,保证党实施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其他机构协同联动、高效运行。要求减少多头管理,减少职责分散交叉。四是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协调各方面力量,更好为退役军人服务。五是省、市、县各级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要基本对应;把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下放给地方。允许地方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既允许“一对多”,也允许“多对一”。
(五)改革的成果要法定化。通过法定化把改革成果固化、制度化,是这些年推进改革的成功做法。《决定》指出,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针对我国机构编制规范化、法定化相对滞后,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有待改进等问题,《决定》明确要求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要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一是完善党和国家机构法规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机构编制法,增强“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二是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等规定。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三是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
三、切实保障机构改革的有效推进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任务艰巨复杂,组织实施难度大。我们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坚定信心,抓住机遇,有重点地解决阶段性突出矛盾,把工作做深做细,不折不扣把深化机构改革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当前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须充分发挥党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的政治优势来引领和推进这项重大改革。党中央统一领导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发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要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党政军群各方面机构改革配合,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党委和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做到敢于负责,敢于碰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