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关注新闻:赵薇夫妇面临上百投资者索赔:正准备材料,律师对获赔有信心(2)
证监会指出,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4月1日,短时间内,万家文化控股权转让事项不断变更,由控股权转让变更为5%股权转让,后又完全终止股权转让,且双方不追究任何违约责任。“上述行为造成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引起市场和媒体高度关注,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信心,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今天一早,我们已经开始审核索赔资料,初步来看,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索赔金额几万、十几万元不等,还有些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有争议,取决于法院如何认定揭露日。”早在2月28日证监会公告立案时,厉健已经开展股民索赔预登记,目前已有二三十位股民去电、去函咨询索赔。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也认为,投资者因为收购事件而出现的损失,可以向法院提出索赔,此次索赔的金额会非常大,投资者损失非常严重,当然至于最终如何赔偿,后续需要根据揭露日等时间点的认定方能确定。
“目前为止,我们这里已有近百位投资者在准备诉讼材料,一旦正式处罚落地,我们将代理投资者提起索赔诉讼。从证监会认定的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来看,我们对于投资者最终获赔充满信心。”王智斌称。
怎样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
厉健表示,根据司法解释,初步确定索赔条件: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原:万家文化,600576),并在2017年4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厉健建议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许峰则认为,哪些投资者可以获赔,哪些投资者不能获赔,与法院最终认定的揭露日有直接关系。该案管辖法院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往该法院大多以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被发布之日作为揭露日的,如果目前继续坚持这个观点,那么后续索赔人数可能会非常多,毕竟调查之前股价曾发生了非常大的波动。
参考此类案例,厉健判断正式处罚一般在几星期或几个月后公布,本案将由杭州中院管辖。
据厉健介绍,杭州中院审理此类案件经验很丰富,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此前曾经审理“杭萧钢构案”(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榜首)、“中捷股份案”、“新嘉联案”、“数源科技”、“华盛达案”、“宏磊股份”、“露笑科技”、“宋都股份”、“天目药业””等多起重大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其中,中捷股份案是股民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违法占用资金而提起民事赔偿的第一案,150余位中捷股份股民起诉索赔约2500余万元,经杭州中院调解最终获赔了1830万元。
投资者需要做哪些准备?
许峰称,目前投资者已经可以启动索赔准备工作了,主要首先到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将自己全部的万家文化股票对账单打印出来盖章,然后联系律师做起诉状、证据等准备工作,待正式处罚下达后起诉到法院立案。
厉健提醒,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万家文化打印到5月31日)、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初步索赔条件、有委托意向的投资者进行登记,一旦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公布,律师将在第一时间代理投资者向杭州中院起诉。
关于可能给予投资者的赔偿计算标准,王智斌称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一,如果投资者在2017年1月12日至3月31日期间买入万家文化至今未卖出,则赔偿买入价与11.35元之间的差价,同时还可以要求索赔对应的佣金、利息和印花税损失。
二,如果投资者在2017年4月1日之后卖出了万家文化,原则上按照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差价计算本金损失,但未全部卖出或者卖出后又有买入等各种情况下,损失计算就相对比较复杂。
截至2017年11月10日收盘,祥源文化收报9.70元,涨4.08%,该股在当日盘中曾一度涨停。